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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部门:人力资源部 发布时间:2021-07-14 浏览: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提升学校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稳步推进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根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现将202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来校工作满1年(202091日以前到校)。

2.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1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已取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拟留学单位认可的外语合格证书、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邀请函且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教师或实验室骨干。

4.优先支持科研团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二、申报程序

1.个人撰写研修计划(713日—827日)

申请人填写《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见附件1),研修计划应包括:出国研修的主要内容,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回国后的工作安排等,申请人在外研修专业方向必须与自己承担的科研项目相一致。

2.单位推荐(827日—93日)

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表现情况出具500字以内的书面推荐意见,明确被推荐人的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推荐意见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一个单位有多名申请人的须有排序。

所在单位为每位申请人组织三位相同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依据基本情况、研修计划以及依托科研项目等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专家签字,不需打分、盖章、填写学号),专家评审意见将作为单位推荐,学校遴选拟推荐人选的重要依据。

申请人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由其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出具思想政治鉴定意见,明确申请人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师德师风情况,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3.学校遴选(93-910日)

学校审核申请人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对拟推荐人选进行遴选。

4.校内公示(910-915日)

学校将遴选结果在学校主页进行公示。

5.网上申报(915日—925日)

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进入“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6.材料上报(925日—1015日)

学校将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简表(附件1

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

3.思想政治鉴定意见

4.单位推荐意见

5.合格的邀请函

6.合作导师简历

7.外语成绩单

8.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

以上材料,请申请人所在单位派专人将纸质版于9317:30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师资科(校务楼404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hizike@snnu.edu.cn

四、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首页,通过 “出国留学—申报指南”页面中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网上申报(国内申请人入口)”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用户后开始申报。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应完成以下工作:

1.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2.扫描上传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函复印件,邀请信/函应包含以下内容: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开始时间不得晚于20221231日);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是否符合拟留学单位外语水平要求;⑥资金资助情况;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扫描上传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扫描上传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彩印件;

扫描上传科研成果清单(应加盖学校教务、社科、科技等部门公章),重点考察近五年成果,具体包括:①科研项目(申请人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清单,一般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来源、起止时间、经费额度、个人排名等);②学术论文及著作(注明论文/著作名称、刊物/出版社名称、作者排名/身份、期号/年度、刊物类别);③获奖情况(主要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教学获奖。一般应注明获奖级别、奖励部门、等级、获奖年月、个人排名等)和奖励证书(不超过5页)等材料;

扫描上传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彩印件;

扫描上传身份证彩印件(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待系统生成CSC学号后,将申请表打印签字和其他附件材料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派专人于102017:30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师资科备存(校务楼404室)。

五、其他要求

1.各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应在申报项目和计划派出时主动关注全球防疫形势变化,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政策。

2.申报人须按要求参加出国留学人员行前培训,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行前教育,并提前做好环境安全研判工作。

3. 申请人在申报时应确定好留学单位和具体出国时间。

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各有关单位须认真做好本单位近三年的教师出国研修规划,有计划地推进教师出国研修工作;申请人须做好自己未来三年的职业发展规划,合理处理出国研修和自身职业发展的关系。

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部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357

邮箱:shizike@snnu.edu.cn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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