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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9月接收本科交换生和联合培养本科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07-15 浏览:

各有关单位:

20219月,与我校开展互派本科交换生培养工作的高校有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四所高校,我校对口支援联合培养本科生的高校有青海师范大学、昌吉学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海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和宁夏理工学院等六所高校,为切实做好本科交换生和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各项工作,确保培养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交换生及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派及接收情况

1.本科交换生选派及接收情况

经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四所高校沟通协商,2021-2022学年我校将向西安交通大学(15名)、西北工业大学(3名)、兰州大学(12名)、华南师范大学(20名)共派遣 50 名本科交换生,将接收兰州大学( 4名)、华南师范大学(18名),共 22名本科交换生来我校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学年,即从20219月至20227月。

2.联合培养本科生接收情况

20219月,我校接收青海师范大学20名联合培养本科生、昌吉学院6名联合培养本科生来我校学习,学习时间为两学年,即从20219月至20237月。我校接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15 名联合培养本科生、海南师范大学10 名联合培养本科生、天水师范学院5名联合培养本科生和宁夏理工学院5名联合培养本科生来我校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学年,即从20219月至20227月。

本科交换生及联合培养本科生具体专业、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学籍管理和选课等学习安排

本科交换生、联合培养本科生插班进入我校相应年级及专业学习,其学籍信息已录入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具体班级安排见附件1和附件2

本科交换生、联合培养本科生报到后,由相关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籍卡信息,发放学生证及校徽,并确保人手一册本学院相应年级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为学生安排本科生导师,向学生解读我校学分制的相关文件,帮助制定修读计划,指导选课,安排学习进程。

本科交换生、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预置,选修课可与我校学生同时在选课阶段进行选课,也可在补退选阶段选择有课余量的课程。请各学院在本学期选课阶段通知相关学生参加下学期的选课工作,同时在下学期做好本科交换生、联合培养本科生的报到接待工作以及入校后的学习、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

三、学生管理有关事项

1.学生管理及奖学金评定工作

本科交换生、联合培养本科生到校后,各相关学院负责接收学生,负责将学生介绍给本学院的师生,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班级活动。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学生处应掌握他们的基本信息和生活学习状况。在奖励方面,联合培养本科生与我校学生同等对待,交换生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评定发放。

2.校园卡的办理及图书借阅管理工作

财务处校园卡管理中心负责为本科交换生、联合培养本科生办理校园“一卡通”;图书馆负责提供图书资料借阅和管理等服务。

3. 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及发展党员工作

本科交换生、联合培养本科生到校后,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或到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参加学校一切党团组织活动,包括推优入党。

4.医疗救助工作

校医院负责本科交换生、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入校体检工作。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如发生医疗或遭遇意外伤害,校医院应积极进行救助和协调,安排就诊或转诊。

四、收费办法

1.学费

我校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互派的本科交换生在各自学校注册并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学生所在学校缴纳学费。

青海师范大学、昌吉学院、海南师范学院和宁夏理工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按照对方学校学费标准缴纳学费,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天水师范学院按照我校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学费由青海师范大学、新疆昌吉学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海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和宁夏理工学院统一转账至陕西师范大学财务处。

2.住宿费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为本科交换生、联合培养本科生提供住宿条件, 后勤管理处和后勤第一集团负责具体安排落实。本科交换生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学生所在学校缴纳住宿费。联合培养本科生的住宿费由联合培养学生到陕西师范大学报到后,统一到财务处交费,住宿费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收取。

3.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如生活费用、往返旅费等相关费用由学生自理。

五、报到时间及流程安排

我校派遣到对方交换高校的本科生按照对方高校的报到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我校接收的本科交换生和联合培养本科生按如下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1.报到时间:2021 92 日(星期 四)-3 日(星期 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本科交换生、联合培养本科生到各相关学院教学秘书那里报到,领取《报到手续单》、学籍卡、学生证、校徽等物品,然后到相关部门办理具体手续:

1)学生自行在不同校区的宿舍管理中心办理住宿手续;

2)到财务处校园卡管理中心领取饭卡办理用餐手续;

3)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或到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可以随后办理;

4)教务处联系校医院安排学生统一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教务处联系图书馆,安排统一办理图书证时间。

3.本科交换生、联合培养本科生不迁户口。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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