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常态化学生艺术展演机制,推进美育实践课程教学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第二课堂育人功能,丰富学生艺术实践活动,学校拟定于12月中下旬举行2021年度(第三届)公共艺术教育中心艺术展演活动。为进一步扩大艺术展演的辐射力与影响力,全面调动本科生的参与积极性,现面向全校各教学单位开展节目申报及演员招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
教务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承办单位
音乐学院
3.协办单位
教育学部 文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体育学院 美术学院 附属小学 附属中学
二、节目申报
1.申报对象
全校各教学单位(鼓励多个教学单位联合申报)。
2.节目主题
节目主题须紧密围绕建党百年、乡村振兴、美美与共、全民全运四个主题之一。
3.节目形式
节目可通过歌曲演唱、舞蹈、器乐、戏剧、曲艺、魔术、武术、皮影表演等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展现,同时鼓励编排各类能展现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节目。
4.节目要求
(1)单个节目时长建议控制在4-10分钟。
(2)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在节目中占比不低于60%。
5.申报时间
请拟申报单位于11月25日(周四)12:00前填写节目申报表(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sym517@snnu.edu.cn。
6.节目编排及遴选时间
(1)即日起至12月上旬,节目申报单位自行组织节目的策划、编排等工作。
(2)暂定于12月中上旬对节目进行遴选,具体时间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7.经费保障
主办方为入选展演的节目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三、演员招募
1.招募对象
非艺术类专业在校本科生。
2.参演类型
声乐类、舞蹈类、器乐类、朗诵类、主持人及其他类等。
3.报名方式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1月24日(周三)24:00。

四、相关政策
1.学分认定
参与本次演出的2019-2021级非艺术类专业本科生可直接认定通过《艺术实践》必修课程。
2.奖励办法
主办方向所有参与本次演出的学生及指导教师颁发参演证书,并向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牌。
五、有关要求
1.艺术展演活动为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实践教学活动,请各教学单位积极动员组织,请全体学生积极报名参加。
2.为确保展演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请参与演出的学生根据节目指导教师要求,按时并认真参与训练、彩排和正式演出等各个环节。
联 系 人:索老师 雷老师
联系方式:029-85319611
地 点:长安校区校务楼116
教务处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