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陕西师范大学学术会议与学术交流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科学技术处即日起集中受理科研发展专项-承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及学术交流活动基金(2022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校各学院、研究机构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与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学者来我校讲学,皆可申请本基金资助。
二、申请承办会议资助的单位以书面方式提供会议的相关信息,包括承办会议的批文、会议目的、时间、规模及与会人员情况,并提交经费预算表。邀请学者来校讲学,应提供所邀请学者的学术背景,和讲学计划与经费预算表。经费预算应详列总经费需求的各分项构成情况,并说明除本基金资助以外,不足部分经费金额及解决办法。
三、请理工科学院、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视本次申报组织,原则上拟于2022年举办的所有学术交流活动均须填报《陕西师范大学学术活动申报汇总表》,作为举办学术交流活动的审批依据,未经备案的活动原则上不予审批和资助。申请经费资助的学术交流活动还需要填写申请报告和审批表等相关会议材料。
四、学术活动申报汇总表、申请报告、审批表、邀请学者简介等会议相关材料于2021年12月10日17:00前报送至校务楼421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小英 潘红
联系电话:85310230 85310337
科学技术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