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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部门:档案馆 发布时间:2025-06-12 浏览:

各学院(学部、中心、研究院、所)及全体毕业生:

根据学校有关毕业生工作安排,为确保2025届毕业生档案快速、准确投递,切实服务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归档时间

2025年6月23日-7月10日(工作日)。具体归档日期,各培养单位移交毕业生档案前请扫描二维码预约。


二、归档地点

图书馆西附楼二层档案馆人事档案室(2017室)。

三、归档内容

(1)本科生材料:毕业生登记表2份*(分成两套,一套移交人事档案室[2017室],一套移交收集指导室[2007室]),本科成绩单*、授予学位决定*、毕业体检表*各1份。

(2)硕士生材料:论文评阅意见书2份*,硕士成绩单*、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决定*、毕业体检表*各1份。

(3)博士生材料:论文评阅意见书5份*,博士成绩单*、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决定*、毕业体检表*各1份。

(4)其他材料:入党材料(包含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群团组织推荐材料、征求群众意见记录、公示时间及结果、思想汇报、政审函调或外调材料、党校学习培训记录、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转正登记表、转正申请书以上材料放到最前面,其他材料放在后面,用入党志愿书把所有材料夹住,用铅笔在入党志愿书封面标注学号)、入团材料(包含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

注:(1)带*材料为所有毕业生必归材料,其他材料根据实际生成情况归档。

(2)如学生尚未发展为正式党员,其已形成的部分入党材料不进行移交。

四、移交要求

1.每个学生除入党材料之外的所有档案材料需按照以上顺序提前整理好,用回形针夹住,在最上面材料的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学号;所有学生的档案材料按以学院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各学院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对新生档案做好整理和登记工作(详见附件1)。

2.入团材料、入党材料单独按学号排序,同时在材料袋右上角标注学号。

3.学院移交毕业生材料时,需同时提交本届毕业生党员名单。

4.各培养单位须安排4-6名工作人员(档案工作负责老师带队)与档案馆工作人员一同完成毕业生材料复核、登记、密封、封装、邮寄等工作。

5.档案移交工作为公对公业务,档案馆不接收学生个人送交的材料。

五、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填写规范

毕业生按照招生就业处相关要求,在“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上认真、准确、完整、规范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名称、收件人(无具体收件人的,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具体部门名称,不可填档案本人,本人签收会导致档案无效)、联系电话、档案接收单位详细邮寄地址(省/市/县/区/街道)等。

六、毕业生档案派遣注意事项

1.档案派遣方式:根据教育部和人力资源部《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采用邮政EMS快递进行“公对公”档案转递,严禁学生个人自带档案。

2.6月20日,档案馆接收招生就业处移交的2025届毕业生档案派遣方案,并依据方案开展档案转递工作。

3.档案馆将在各培养单位移交毕业生档案的当天进行档案派发。

4.变更受理要求:6月20日-7月11日期间,学院移交档案前一天,可受理接收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变更(详见附件2)。其余变更业务和零散业务,于7月12日开始受理。

5.档案馆将在所有毕业生档案派发完第一时间更新档案去向查询平台数据,毕业生可关注“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微信公众号,通过“业务办理-学生档案去向查询-绑定snnu账户”查询档案去向。

6.根据邮政相关政策,档案寄出1年后将无法查询或跟踪邮件签收情况。为避免可能给本人带来的不良后果,请各位同学务必在档案正常转递后1个月内尽快向档案接收单位确认档案的签收情况,如存在问题,请及时向学校档案馆反馈。

7.未尽事宜,请关注“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微信公众号,档小宝7*24小时在线解答。

人事档案室(2017室):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254

收集指导室(2007室):联 系 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257



                   档案馆

2025年6月12